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
“这是对高技能人才的支持和鼓励,我们会用好这份资金,更好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9月12日,来自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198名高技能人才获得2019年度培训补贴34.84万元。这是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拨付出的第一笔培训补贴资金,也是自治区首次对企业培训补贴实行预拨制。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方案明确,自治区计划2019—2021年每年开展补贴性培训50万人次以上,3年共15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要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5%以上,高技能人才要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30%以上,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
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40%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
对于企业在职职工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力度,将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补贴标准分别由1000元、1200元、1500元提高至4000元、5000元、6000元。支持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同时,在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三年培训2万名以上新型学徒,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学年4000元培训补贴。
“感谢政府给我们这些企业职工提供宝贵的技能提升机会,通过培训可以让技能工人快速成长,提高产品工艺质量,加快产业升级。”特变电工新疆变压器厂超高压总装车间的一线技术工人张德亮说。
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梁萍介绍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人社厅分别赴部分企业、技工院校就如何调动企业、院校开展职工培训积极性进行现场工作指导。同时,举办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培训班,深入解读政策,解答疑惑,地县两级人社部门及部分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相关厅局170余人参加培训。
截至目前,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培训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开展,资金也将于近期相继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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